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 | 第11-14页 |
(一) 二者的机构性质及职能定位 | 第11页 |
1、纪检监察机关 | 第11页 |
2、检察机关 | 第11页 |
(二) 二者在办案中的差异 | 第11-13页 |
1、办案依据不同 | 第11-12页 |
2、办案对象不同 | 第12页 |
3、办案方式不同 | 第12页 |
4、办案结果不同 | 第12-13页 |
(三) 二者在办案中的共同点 | 第13-14页 |
1、办案对象有时相同 | 第13页 |
2、都是反腐的主要力量 | 第13页 |
3、二者存在联合办案情况 | 第13-14页 |
二、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的现状 | 第14-20页 |
(一) 二者衔接的现有规定 | 第14-15页 |
1、法律法规对二者衔接的相关规定 | 第14页 |
2、规范性文件对二者衔接的相关规定 | 第14-15页 |
3、地方部门间的规范性文件对二者衔接的相关规定 | 第15页 |
(二) 二者衔接的现状 | 第15-20页 |
1、线索移送 | 第15-16页 |
2、案件移送 | 第16-17页 |
3、联合办案 | 第17-19页 |
4、联席会议 | 第19-20页 |
三、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存在的问题 | 第20-28页 |
(一) 纪检监察机关消化了部分刑事案件 | 第20-21页 |
(二) 案件移送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 第21页 |
(三) 部分纪检监察办案证据不当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 第21-24页 |
1、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证据不能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原由 | 第21-22页 |
2、法律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制 | 第22页 |
3、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证据不当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种类 | 第22-24页 |
(四) 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影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现象 | 第24-26页 |
1、参与刑事诉讼程序 | 第24页 |
2、案件移送后仍指挥办案 | 第24页 |
3、对刑事诉讼管辖权进行影响 | 第24-25页 |
4、不按规定程序抽调检察机关干警 | 第25页 |
5、对被调查人承诺立功自首 | 第25-26页 |
(五) 检察机关办案过于依赖纪检监察机关 | 第26-28页 |
1、办案程序的依赖 | 第26-27页 |
2、办案数量的依赖 | 第27-28页 |
四、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28-33页 |
(一) 二者的衔接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 第28页 |
1、二者衔接的相关规定较少且位阶不高 | 第28页 |
2、现有对二者的衔接松宽且缺乏规定 | 第28页 |
(二) 刑事诉讼程序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未合理区分 | 第28-29页 |
1、二者都可以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 第29页 |
2、二者的办案措施类似 | 第29页 |
(三) 刑事诉讼侦查手段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段 | 第29-33页 |
1、检察机关拥有的刑事诉讼侦查手段 | 第29页 |
2、纪检监察机关拥有的纪律调查手段和行政监察手段 | 第29-30页 |
3、刑事诉讼侦查手段与纪律、行政监察手段比较 | 第30-33页 |
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制度的建议 | 第33-39页 |
(一) 完善二者衔接的相关规则 | 第33-34页 |
(二) 确立办案衔接的基本原则 | 第34-35页 |
(三) 明确办案衔接的基本方式 | 第35-36页 |
(四) 办案衔接上保持独立加强配合 | 第36-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