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1页 |
第一章 引言 | 第11-19页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11-13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11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11-13页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3-17页 |
一、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第13-15页 |
二、国内研究成果概述 | 第15-17页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第17-19页 |
一、研究内容 | 第17-18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18-19页 |
(一) 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 | 第18页 |
(二) 比较分析法 | 第18-19页 |
第二章 分税制理论概述及国外实践 | 第19-26页 |
第一节 分税制理论概述 | 第19-20页 |
一、分税制概念界定 | 第19-20页 |
二、分税制的实质 | 第20页 |
第二节 国外分税制实践 | 第20-24页 |
一、美国的分税制 | 第21-22页 |
(一) 政府间事权的划分 | 第21页 |
(二)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分 | 第21-22页 |
(三) 收入划分及税收管理权限 | 第22页 |
二、日本的分税制 | 第22-24页 |
(一) 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 | 第22-23页 |
(二) 财权的划分 | 第23-24页 |
第三节 国外分级财政体制的比较分析 | 第24-26页 |
一、以法律形式划分政府间职责权限,为建立分级财政体制提供前提条件 | 第24页 |
二、减少财政层级,合理分权 | 第24-25页 |
三、保证各级政府有属于本级财政的主体税种或主要财源 | 第25页 |
四、适度扩大地方税权,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 | 第25-26页 |
第三章 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 第26-37页 |
第一节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容及取得的成效 | 第26-29页 |
一、分税制改革的背景 | 第26页 |
二、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第26-28页 |
(一) 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的划分 | 第26-27页 |
(二) 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划分 | 第27页 |
(三) 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 | 第27-28页 |
(四) 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及有关事项的处理 | 第28页 |
三、分税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 第28-29页 |
(一) 初步确立了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框架 | 第28页 |
(二) 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 第28页 |
(三) 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比重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分税制制度缺陷 | 第29-30页 |
第三节 分税制运行现状 | 第30-33页 |
一、政府层级过多导致政府间事权界定模糊,职责存在交叉重叠 | 第30页 |
二、政府支出结构不合理,地方政府承担了主要的支出责任 | 第30-32页 |
三、税权划分无科学依据,财权大部分集中在中央 | 第32-33页 |
第四节 分税制不完善导致基层财政困难 | 第33-37页 |
一、地方财政发展现状 | 第33-35页 |
(一) 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赤字过大 | 第34页 |
(二) 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加大 | 第34页 |
(三) 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 | 第34-35页 |
二、基层财政困难的负面影响 | 第35-37页 |
(一) 影响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 | 第35页 |
(二) 基层财政困难使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 | 第35页 |
(三) 基层财政困难妨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第35-37页 |
第四章 我国分税制不完善原因:财权事权不匹配 | 第37-42页 |
第一节 分税制与财权事权匹配的关系 | 第37页 |
第二节 我国中央与地方财力事权不匹配的原因 | 第37-39页 |
一、经济转型造成我国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划分不规范 | 第38页 |
(一) 政府与市场界定不清,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 | 第38页 |
(二) 中央经常调整事权,却不给于地方财力的保证 | 第38页 |
二、财政分权制度构建落后于经济发展要求 | 第38-39页 |
三、政府层级结构设置不合理 | 第39页 |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改革目标 | 第39-42页 |
一、比较清晰地界定政府职能和市场功能作用边界 | 第39-40页 |
二、较为清晰地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并提供相关法律保证 | 第40页 |
三、财权与事权相适应 | 第40页 |
四、建立健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 第40-41页 |
五、健全的法制体系 | 第41-42页 |
第五章 我国分税制改革展望 | 第42-50页 |
第一节 科学界定政府职能 | 第42-43页 |
一、政府职能的一般描述 | 第42-43页 |
二、我国政府职能的具体界定 | 第43页 |
第二节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 第43-46页 |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依据 | 第43-44页 |
(一) 公共产品理论是公共财政理论的核心理论,也是界定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43-44页 |
(二) 政府职能的分工层次标准 | 第44页 |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 | 第44-45页 |
三、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 | 第45页 |
(一) 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交叉的事权 | 第45页 |
(二) 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 | 第45页 |
(三) 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 第45页 |
四、完善法律体系,构建事权划分的法律调整框架 | 第45-46页 |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权的划分 | 第46-50页 |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权划分的理论依据 | 第46页 |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收的划分 | 第46-47页 |
(一) 税收划分的基本原则 | 第46-47页 |
(二) 税收的划分 | 第47页 |
三、税权的划分 | 第47-48页 |
四、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构建我国财权划分的法律调整框架 | 第48-50页 |
(一) 提高税收立法层次,制定税收基本法 | 第49页 |
(二) 充实宪法内容,以依法治税的原则规范税权划分 | 第49-50页 |
第六章 结论 | 第50-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5页 |
致谢 | 第55-56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