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页 |
一、《东盟宪章》和东盟的法律治理模式 | 第10-19页 |
(一) 东盟宪章 | 第11-14页 |
1. 东盟宪章制定的背景及目的 | 第11-12页 |
2. 东盟宪章的主要内容 | 第12-13页 |
3. 东盟宪章对"东盟方式"原则的继承和维护 | 第13-14页 |
(二) 东盟的法律治理模式 | 第14-17页 |
1. 区域一体化的法律治理模式 | 第14-17页 |
2. 东盟的法律治理模式—初级的软法治理模式 | 第17页 |
(三) 东盟未来可能的法律治理模式展望—混合治理模式 | 第17-19页 |
1. 东盟从软法治理模式向混合治理模式转变的必然性 | 第17-18页 |
2. 东盟从软法治理模式向混合治理模式转变的可能性 | 第18-19页 |
二、中国参与东盟的主要形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 第19-23页 |
(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现状 | 第20-21页 |
(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治理模式调整上的主要障碍 | 第21-23页 |
1. 自由贸易区内各国历史文化背景及法律文化差异 | 第21页 |
2. 自由贸易区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第21-22页 |
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机构设置尚待完善 | 第22页 |
4. 国际政经格局对自贸区产生复杂影响 | 第22-23页 |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治理模式展望 | 第23-31页 |
(一) 确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法律治理的基本原则 | 第23-25页 |
1. 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 第23-24页 |
2. 加强次区域经济合作 | 第24页 |
3. 保持透明和开放 | 第24-25页 |
4. 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 第25页 |
(二) 确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治理模式 | 第25-31页 |
1. 制定并完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 | 第25-26页 |
2. 采用基础法与派生法相结合协调区域内法律差异问题 | 第26-28页 |
3. 建立半紧密型的组织机构 | 第28页 |
4. 采取渐进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 第28-29页 |
5. 采用开放性的区外运作模式 | 第29页 |
6. 完善环境贸易合作协调机制 | 第29-31页 |
结语 | 第31-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8页 |
致谢 | 第38-40页 |
研究生履历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