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马克思之前的国家社会二元论:以黑格尔学说为分析维度 | 第11-14页 |
二、马克思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观点 | 第14-28页 |
(一) 市民社会的内涵 | 第16-23页 |
(二)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 | 第23-28页 |
三、马克思的国家社会二元论在宪法学上之意义 | 第28-39页 |
(一)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是现代宪法产生的社会基础 | 第28-30页 |
(二)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是宪政产生的基本要素 | 第30-33页 |
(三)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和互动是宪法变迁的动力 | 第33-37页 |
(四)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和互动是宪法学分析的基本范式之一 | 第37-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