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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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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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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导言 | 第8-13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8-9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9-10页 | 四、文献综述 | 第10-12页 | 五、本文创新与不足 | 第12-13页 | 第一章 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概述 | 第13-25页 | 第一节 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概念及立法概况 | 第13-16页 | 一、行政执法和解的概念辨析 | 第13-14页 | 二、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立法概况 | 第14-15页 | 三、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实践概况 | 第15-16页 | 第二节 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特征 | 第16-18页 | 一、监管机构代表的公共利益优先于其自身利益 | 第16-17页 | 二、突破证券领域传统追责方式的局限,弥补投资者损失 | 第17-18页 | 三、明确证券行政执法和解金的分配制度,投资者优先受偿 | 第18页 | 第三节 我国现有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问题 | 第18-23页 | 一、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运作存有风险 | 第18-20页 | 二、实体制度逻辑上的混乱 | 第20-22页 | 三、规定的程序制度较笼统 | 第22-23页 | 第四节 完善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积极意义 | 第23-25页 | 第二章 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国际经验与评价 | 第25-38页 | 第一节 美国证券行政和解制度 | 第25-30页 | 一、总体原则:法律实用主义 | 第25-27页 | 二、美国证券行政和解实体制度 | 第27-29页 | 三、美国证券行政和解程序制度 | 第29-30页 | 第二节 法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 | 第30-33页 | 一、总体原则:传统行政法治 | 第30-31页 | 二、法国行政和解实体制度 | 第31-32页 | 三、法国行政和解中的司法认许程序 | 第32-33页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证券行政和解制度 | 第33-35页 | 一、总体原则:形式主义 | 第33页 | 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行政和解实体制度 | 第33-35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证券行政和解程序制度 | 第35页 | 第四节 对域外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评价 | 第35-38页 | 第三章 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完善 | 第38-50页 | 第一节 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实体制度的完善 | 第38-42页 | 一、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适用范围 | 第38页 | 二、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适用条件 | 第38-40页 | 三、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效力 | 第40-42页 | 第二节 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程序制度的完善 | 第42-46页 | 一、利害关系人参与制度 | 第42-43页 | 二、和解公开制度 | 第43-44页 | 三、行政和解金的分配 | 第44-46页 | 第三节 关于和解的执行完善 | 第46-50页 | 一、证券监管机构的救济途径 | 第47-48页 | 二、和解相对人的救济途径 | 第48-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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