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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改革,组长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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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费改革及农业税取消之后,在财政短缺的压力之下,部分乡村为减少村级支出,出台了撤销村民组长的制度安排。但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实施撤销村民组长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条件尚未具备。若勉力为之,则会导致制度变迁成本过高、基层治理弱化、村庄本土资源遭受破坏等问题。在农村社会发生根本性变迁之前,“大组长,小村部”的乡村治理模式更有利于农村发展。完善村组制度,健全村级组织,应该坚持财力支持与村治改革双管齐下、现代性与传统性互相交融、思想工作与激励机制相得益彰三大原则。 关键词:组长;村治改革;制度变迁;熟人社会 笔者于近日走访了湖南省洞庭湖区的部分乡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自农村税费改革及农业税取消之后,一些乡村为缓解财政窘迫的局面,于近两年纷纷采取了撤销村民组长的措施,以减少村级财政支出。但令人疑惑的是,一些地方在撤销了村民组长之后,时隔不久又恢复了村民组长制度。如此反复了好几次,却始终没有能够让村民组长“消失”。撤销村民组长产生了哪些问题?村民组长为何屡撤不“消”?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的未来走向如何?这些问题促成了本文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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