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废弃抑或存留——村民组长制的困境与前瞻
|
|
【农村医疗保障论文】摘要: 税费改革及农业税取消之后,在财政短缺的压力之下,部分乡村为减少村级支出,出台了撤销村民组长的制度安排。但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实施撤销村民组长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条件尚未具备。若勉力为之,则会导致制度变迁成本过高、管理难度加大和组内凝聚力下降等问题。当前中国的村治改革应该以“合村庄、裁村干、留组长”为总体方向,加强组长队伍建设、构建适当的激励机制,同时加大对乡村财政的支持力度。 关键词:组长;村治改革;制度变迁;熟人社会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4年湖南省裁减了将近10万名“村官”,一年节支大约3亿元。①笔者看到报道为老百姓感到高兴,这将大大减轻农民负担。但是笔者通过对湖南省洞庭湖区的部分乡村的调查,发现了其中的蹊跷。原来所谓的“十万大裁官”竟然有一部分是裁减了村民组长。此外,笔者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组长“撤而不退”,很多地方是撤销后又恢复,恢复后又撤销,如此反复多次,却始终没有能够让组长“消失”。村民组长为何屡撤不“消”呢? 一、撤销组长弊大于利 湖南省部分地方撤销组长,主要目的是消债减赤,平衡村级财政预算,提高工作效率。但是改革实践表明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不仅没有减少财政支出,反而诱致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1、机会成本比较高 制度安排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标准是制度收益要大于制度成本和机会成本。调查发现湖南部分乡村在推行撤销组长的改革中,增加了制度运行成本,特别是撤销组长的机会成本比较大。汉寿县乌珠湖村一位退休村干部曾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从村组干部的工资支出来看,若把村民组长撤销,则至少需要6名村干部(包括1名会计)才能够比较好的管理本村事务。每一位村干部的工资平均为3500元/年,那么6名村干部的工资总支出则为21000元/年。老同志还告诉笔者,在撤销村民组长的情况下,因各农户农田用水时缺乏监督而产生的水资源浪费大约为15000元/年(该地区普遍实行集体灌溉,每亩地每年需交水费20元)。把村干部的总工资和浪费的水资源价值这两项加总,总成本为36000元/年。 如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6919字
|
要阅读全文请先注册成VIP会员!详情请阅读会员专区!
VIP会员可以阅读全文, 欢迎加入VIP会员专区! 加入VIP会员步骤如下:
注册用户名→在线购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