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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贿选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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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 摘要:贿选在农村基层民主 建设中正渐渐凸现,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成为公开秘密,全国目前最高者纪录保持者是河北省涉县更乐镇上巷村的村委会主任王急义,在因贿选受到党内处分的情况下,竟仍然动用村集体款项360万元靠贿选当上了村委会主任。关于贿选的分析:投给贿选者一票往往是村民无奈的选择;对贿选的避让是基层党委政府“明智”的选择;对贿选的热衷是候选人对其低投入、低风险、高回报的认同;对贿选的防范和打击是党和国家迫在眉睫的大事。国家应对贿选的软肋:制度的缺失给了贿选以生存的空间;法律的缺位让贿选有恃无恐;体制的缺陷助长了贿选的气焰。解决贿选的标本兼治之策:治标之策就是提高贿选的成本、加大贿选的操作难度;治本之策就是降低贿选的投资收益,使贿选无利可图。 1980年2月广西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村出现了中国的第一个村委会,如果从1982年宪法第111条肯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始算起,被称为中国农民“伟大创造”的乡村民主制度已经过了20多年的历程,正在而且将会继续深刻地改变中国农村的形态,目前全国60多万个行政村,绝大多数已经实行了村委会选举制度,而且选举工作也正在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中存在的缺陷、国家法律法规的缺位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职能限制,导致农村基层民主 建设中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正在渐渐凸现,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就是“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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