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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怪胎——村务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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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村民自治在给农村复杂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的同时,还催生了一个被许多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所忽视的怪胎——村务管理委员会,全国的村民自治怪胎,是一个大于5万的庞大的群体,但在基层政府眼中这种怪胎反而美丽,而且在一些地方的出生率还呈现出逐年增高的趋势,怪胎的产生基于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但是以先天因素为主,让怪胎不再出生,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迫在眉睫的选择就是加强对村务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修改村民组织法,减少操作中的漏洞。近期的选择就实行上下统一的机构改革,改变政府运行机制,改变基层参与选举的动力来源。长期的选择就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调动起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自广西合寨村诞生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至今,20多年来,村民自治,已经给我国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农村形态,给农村复杂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给学术界带来了一个宏大的研究目标和课题,同时还催生了一个被许多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所忽视的怪胎——村务管理委员会(或者叫做村务管理领导小组等等,各地因习惯不同而说法不同,在本文中暂且用村务管理委员会统称)其基本特点就是选举失败或者没有经过法定选举而产生的村务管理机构。发端于基层 而被上层强制力推动的村民自治,为什么会催生这样一个怪胎?这样的怪胎又为什么是美丽的?这是当前村民自治研究的一个空白,而那些被村务管理委员会所管理的村也是村民自治所遗忘的一个角落!更让人担心的是在一些地方,这样的怪胎越来越多,对村民自治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和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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