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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财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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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的税费改革,给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转、乡村干部工资的发放以及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主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和问题。要认识和解决新形势下乡镇财源建设面临的问题,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外力促发展;大力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发展农业产业化;因地制宜,积极壮大集体经济;加快小城镇开发建设,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拉动能力;强化税收征管力度,促进税收总量增加。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难题及原因,财源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实施,特别是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结束了2600多年的农民种粮纳税的历史,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是,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实施,也为乡镇财源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考验。特别是对以农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大镇,乡镇财政减收的比例较大,给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转、乡村干部工资的发放,以及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主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认识和解决新形势下乡镇财源建设面临的问题,是摆在每一个领导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农村税费改革给乡镇财政带来的难题及原因分析 1.乡镇财政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从农村取得的财政收入总数减少。全国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山东省3151元,如果按5%提取“三提五统”,人均150元。税费改革后当年地平均60元,人平均80元,数额大大减少。山东省泰安市税费改革后的2002年比2001年乡村两级减收1.9亿元,下降33.8%,2003年暂停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乡村收入减少4215万元,2004年因降低农业税3%,停收农业特产税共减收2.9亿元。税费改革取消五项统筹,将三项提留列入农业税附加,增长20%,但是五项统筹支出项目改由乡镇财政支出,造成收支缺口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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