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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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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推进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的历史任务。近期,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新农村建设作了深刻论述和总体部署。如何把这一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把握哪些原则,有哪些值得警惕的倾向,需要处理好哪些关系?对此,本刊记者专访了有关专家。 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研究员指出,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农村落后都是因为农业的资金、资源都被城市拿走了,城市利用农村的廉价土地、廉价劳动力和廉价产品发展起来了,而农村却落后了,因此现在需要放慢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发展;二是认为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是城镇化,农村凋敝和衰落是难以避免的,现在应主要发展城镇化,而不应把精力放在发展农村上。“这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曾业松说,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要全面理解。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推进现代化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城镇化是大趋势。城镇化可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发展。中国的城镇化正在以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但必须认识到我们推进的城镇化,是能够带动农村发展的城镇化,最终是要形成城镇和农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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