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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制时期中国农民的日常劳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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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80年代初中国农村普遍以家庭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体制之后,人们一直在关心集体制农业“失败”的原因。流行于西方学术界的解释,主要集中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效率问题上,大体可分为两派。一派强调外因,尤其是国家强加给基层集体组织(由数十个农户组成的生产队)的种种平均主义政策,诸如在劳动报酬方面搞计时工分,而不是计件工分;在粮食分配方面突出按需分配(口粮),而非按劳分配。此派学者认为,国家之所以施行此类政策,固然多半出于榨取农业剩余、同时又要确保农民最低程度的温饱方面的考虑,但是政府本可以在劳动管理和分配上,给生产队一定的自主权,使之运用适当的物质刺激,提高劳动效率。1另一派学者强调农业集体组织内在的缺陷,尤其是农业耕作的分散性和生产要求的不稳定性所带来的劳动监督上的种种困难。2尽管有这样的分歧,两派学者有一个不约而同的看法,即集体制下劳动与报酬的脱钩,导致农民在集体生产劳动时普遍“开小差”,只图混工分,不讲究农活质量。两派学者都把中国农民视为自私的、理性的小农,只对物质刺激有兴趣,且根据不同的劳动报酬形式,调整自己的劳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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