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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江西农史要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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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公社体制时期 1958年,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推动下,农村相继出现农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紧接着建立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成为农村基本的管理制度,影响农村社会20多年。这是建国后江西农村和农业生产发展最为曲折和艰难的时期。 一、农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全省农业大跃进运动 江西各行业的大跃进运动,是从农业大跃进首开其端的。大跃进是一场主观上期望在土改和农业合作化的生产关系变革之后,大力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运动。对于刚从土改与合作化中获得利益,并且急欲发展农业生产、改变贫穷面貌的农村干部群众而言,大跃进也是一个十分新鲜的字眼。它们构成了大跃进出现的最初基础。 1958年1月下旬,江西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会议在全国出现大跃进的形势下,提出了江西农业大跃进的高指标,要求当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75亿斤,比上年增长25%,棉花总产量62万担,比上年增长46%。加快农业发展速度、争取跃进再跃进,被认为是当时全省生产战线大跃进的关键。因此,农业发展指标并未到此封顶,而是节节攀升。会议刚结束,江西即提出快马加鞭,全面跃进,十年规划,争取五年完成的农业大跃进口号,并将1958年粮食总产量指标提高到200亿斤;3月,又提出增至288-300亿斤;7月,在中南区农业协作会议上,则提出到1962年,江西粮食产量达到648-720亿斤,成为中南乃至全国带头跃进省份(1)。显然,这些指标与当时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相距甚远,超越了那时尚处靠天为农为主的农业生产条件和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下的实际限度,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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