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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市场与农民选择——清代及民国时期江汉平原的生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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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笔者在UCLA写作研究班的一篇论文发展而来,在长期的写作过程中一直得到黄宗智先生的悉心指导,在此深表谢忱。同时非常感谢两位评审人艾仁民博士与夏明方教授仔细的阅读与犀利、中肯的修改意见。但文中存在的任何观点与事实错误概由笔者负责。 一 引 言 过去半个世纪以来对中国农村经济的研究总体上由阶级斗争学说与市场经济学说主宰。1950~1970年代主导农民、农村研究的是阶级斗争学说。根据这一学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村仿佛充满了受尽压迫与剥削而被逼揭竿而起的农民。1980年代初以来流行的则是市场经济学说。在这一学说看来,中国历史上的农民仿佛都是受利润驱使、想尽办法挣钱的理性投资者。前一种学说明显是受到了当时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后种思潮则与19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的政治经济形势有关。不能否定,中国历史上确实有不断的农民起义,也存在蓬勃发展的农业商业,但造反、逐利毕竟只是农民中的部分或他们的部分特性,他们中的多数及农民的主要特点还是力图适应当地环境而生存的劳动者。 一———————— ① 文中江汉平原范围大致相当于清末的荆州府(不含宜都)、汉阳府(不含黄陂)、安陆府、荆门直隶州(不含远安)及武昌府江夏县。由于1949年以来这些政区的名称与辖区频繁变更,行文中行政单位名称除洪湖(1951年建县)外基本上指清及民国时期,没有改成现今采用的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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