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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1954年湖北省农村私人借贷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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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私人借贷在全国解放前一直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以后,从1952~1954年湖北省的调查材料来看,由于经济落后、家庭经济弱小、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现代金融体系等原因,农村的私人借贷虽受到抑制但仍有一定的发展,与解放以前相比,这一时期的私人借贷形式较为简化,利率较低,功能上也以互助互济为主。国家银行业务在农村的延伸和农村信用社等现代金融组织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私人借贷的空间,但并不能完全替代私人借贷。 [关键词]借贷率 借贷形式 借贷用途 影响因素 从土地改革完成到农业集体化高潮这段时期里,私人借贷仍然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的相关政策也经历了从提倡自由到批判包括借贷自由在内的“四大自由”的变化,并力图通过迅速实现集体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铲除产生高利贷剥削的土壤。但是,根据一些材料看,即使是在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期,农村中的私人借贷,包括高息借贷仍然没有灭绝。改革开放后,农村中民间借贷的发展更是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这就引起了我们对20世纪50年代初期农村私人借贷的兴趣。遗憾的是,迄今为止,鲜见关于这个问题的专题研究成果。本文将根据笔者掌握的材料,以湖北省为例,对1952~1954年的农村私人借贷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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