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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吉林省的水田开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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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民国时期吉林省的水田开发全面展开,水田面积从民国初年不足千顷,到20年代末已经发展到约7万顷,成为东北地区水田面积最多的省份。吉林省的水田大面积开发,既与朝鲜移民的大量迁入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当时吉林省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吉林省为了推进水田开发,采取了调查和丈放低洼淤荒,制订和颁布各种鼓励水利建设的章程,设置一些水利管理机构,调节民间水利纠纷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吉林省的水田开发。 [关键词] 民国时期;吉林省;水田开发;政策 吉林省是我国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区,也是近代以来水田开发较快的地区。尤其在民国时期,由于吉林省地方当局实施了一系列推动水田开发的政策,使吉林省的朝鲜移民和水田开发进入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本文主要利用在吉林省档案馆新发现的历史档案资料,对当时吉林省对开发水田的政策做一初步考察。 一、调查和丈放低洼淤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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