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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土地租佃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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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农村的租佃制度与华北、苏南、关中等地的租佃制度相比,具有租佃土地多、公田多、分成租多、土地流转快等特点;该地区普遍的租佃制与边区地处三边商品流通、商品经济发展、农业比较效益、农户家庭经营的选择和政府无暇顾及社区公共事业的现状相联系,与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村生产要素流通体制相适应,是农村社会的经济选择,对边区农村社会经济有重大的影响。 【关 键 词】赣闽边/租佃制/经济选择/农村社会 国内外史学界对中国租佃制度的传统认识积淀深厚。赣闽边地区包括江西的赣南和福建的闽西近30个县的广大地区,它地处赣闽两省交界的丘陵山区,相对而言是较为贫穷的省际边陲地区,同时又是闽赣粤三省人口与商贸流通的孔道,近代东南沿海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腹地;既是20世纪初期前近代传统农村经济较完整的模特,又是较贫困的地区从传统农业经济向近代商品经济转型的典型,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经济研究中另一类型。二三十年代毛泽东等革命家进行的大量调查和当地众多的方志资料,为该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的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多年来我们在赣闽边地区所做的大量社会调查,则为我对该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的研究获得了更多的感性认识。本文疏理了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农村广泛存在的土地祖佃的特点,分析了地主与佃农的经济选择及其租佃制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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