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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代后期江浙农村社会失控的历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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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1940年代后期是江浙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的顶点,农村经济的崩溃不仅加剧了社会各阶层的冲突,更强化了农村社会与国家政权的对抗。面对社会结构中精英阶层缺位、保甲重建失败、土豪劣绅和小规模割据势力的膨胀,国家政权为了强化社会控制,不得不更多地诉诸军事暴力。但无论何种努力都难以实现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有效整合,更难以遏制农村社会结构崩解的趋势。 【摘 要 题】现代社会史研究 【关 键 词】1940年代后期/江浙农村/社会失控 【正 文】 19世纪中叶以后百余年间,中国经历了又一个秩序动荡的时代。迄止1940年代后期,社会动荡有增无减。面对日益加剧的社会冲突,国民政府采取各种举措以图稳定社会秩序,但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的矛盾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急剧激化并导致社会失控。本文拟从1940年代后期江浙农村社会结构入手,分析乡村社会失序的因素,进而思考国民政府社会控制失败的深层历史根源。 一 20世纪初,由西方传来的地方自治思想广为传播,清政府承认地方自治为立宪之本,并在乡镇实行地方自治,国民党也强调建立地方自治、树立民权是实行训政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自治团体的保甲组织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在稳定地方秩序和发展社会经济中,一度起到了作用。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一方面致力于战后经济重建,一方面致力于恢复对沦陷地区的社会控制,以重建政府的权威。江苏和浙江是为国民政府提供政治、经济资源的核心地区,因而也必然成为战后国家重建政府权威的重点省份。为了便于实施社会控制,国民政府重建保甲制度,着手减少对农村社会的管理层次,在江浙部分地区实行撤区并乡,强化对保甲组织的支配力度。[1]由于这种措施局限于纯粹机构性的改革,不能使基层政权符合国家在乡村实施强势社会整合的目标。国家政权转而扩大党团网络,在各县党部以下增设国民党区分部,增建三青分团,后来还将党团合并,增加党员人数,以扩张其社会政治基础。另外还通过增加地方军事机构,扩建中统、军统组织,在县一级建立保安团,在各乡镇成立自卫队,[2]企图借助暴力威胁或暴力实施强迫人民就范。所有这些依赖强制手段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的举措,随着40年代后期江浙农村社会的解构而归于失败。这其中的原因颇为复杂,但是,仅就国民政府重建保甲组织、强化农村社会控制而言,与战前保甲组织的作用相比,战后保甲制度在社会整合中已经难以恢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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