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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债务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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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乡村债务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重点课题。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村沉重的不良债务日趋突出,已成为制约集体经济发展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发改委布署和文件精神,我们对县域乡村债务情况做了详尽调查,以便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 乡村债务基本情况 被调查县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15.4万农户,54.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6.14万人。截至2005年8月底,截至2005年8月底,全县乡村债务总额为23232.42万元,其中乡级债务7319.13万元,占31.5%;村级债务15913.28万元,占68.5%。在债务总额中,乡村干部工资1545.24万元,占6.7%;办公费用569.17万元,占2.5%;业务往来如招待费、车辆费等1273.13万元,占5.5%;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农电改造、农田水利等4861.94万元,占20.93%;公益事业建设如普九、普法达标、小康达标等2887.05万元,占12.42%;农业费税尾欠83.66万元,占0.35%;扶持企业欠款1394.49万元,占6%;各类贷款5877.65万元,占25.3%;其它4740.09万元,占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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