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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务公开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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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5周年。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对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现提出一些可行对策。 一、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随着农村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建立,村务公开工作也在农村普遍推开,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行村务公开,增强了村级政务的透明度,把向农民的各种收费摆在了明处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遏制了层层加码、转嫁负担等问题。同时,加大了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监督力度,畅开了广大群众参与村级政务管理的渠道,保障了村民对村级政务的知情权和决策权,逐步实现了村民自治,解决了过去的一些因种种原因长期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二是密切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公开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消除了过去干群之间思想上的隔阂,缩小了干群之间的距离,干群之间相互加深了理解,村级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信任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使村务工作由过去的“一言堂”或 少数人说了算逐步变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减少和消除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和无序状态。三是极大地减少了群众集体上访和基层干部违法纪案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村务公开合民心,顺民意,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1],这一至高神圣的理念,广大农民群众称它为“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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