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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内部就业深化与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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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劳动力转移一直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目标。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现实途径无非有:一是利用劳动密集取向技术发展农业,适当调整农业内部生产结构,如加大出口创汇经济作物产品的生产等,在农业部门中扩大可增加实际产出和收入的就业机会,使农业部门内就业得以深化;二是通过农村工业化,为乡村劳动力提供非农业就业机会,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三是通过城市二、三产业发展创造的非农业就业机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本文认为,在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农业的基础上,通过农业产业一体化、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方式实现农业内部就业深化,是我国近中期调整农村就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一 根据农业部(1995,P154)测算,在目前4.33亿农业劳动力中,约1/3属于剩余劳动力,绝对量约为1.2亿人。事实上,根据我们测算,在1983-1994年农民收入的诸影响因素中,劳动力投入已经对农户收入构成负效果,而对非农业收入的影响尚为正值,因此,从表面上看,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尽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应该是当前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着眼点。权威部门(如农业部,1995,PP57-59)也认为应当把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作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国内大部分经济学者也持同样看法。的确,大部分发展经济的先驱们在农业劳动力转移问题上都重视和主张创造更多的城市和非农产业就业机会,自从刘易斯(W.Arthur Lewis,1954)的经典论文《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发表以来,虽然费景汉和拉尼斯(J.Fei and G.Rannis,1964)对其模型进行了修正,强调了农业生产率提高和农业剩余的重要意义,舒尔茨(T.W.Schultz)等对“隐蔽失业”理论提出了批评,但是,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一直是发展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因为在给定的人口增长对土地的压力下,非农业的就业机会(与农业部门的产量增长相联系)将是提供增加实际收入、从而也是提高人均收入增长率的最好方式。虽然后来的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在农业中也存着许多增加实际产出和收入的机会,但迄今为止,对于发展中国家创造就业机会的问题,人们仍然主要关心提高全部劳动力的平均产品和边际产品,把重点放到非农业就业机会上。在众多的发展经济学家中,托达罗(M.P.Todaro,1985)独具慧眼,他认为,要解决就业问题,最重要的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创造性的、精心设计的农村综合发展计划,重点应放在农村和农业内部的生财之道。托达罗的理论对于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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