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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农民身份制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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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当前农民身份制度赋予农民的劣等性待遇主要体现在对农民迁移和择业的控制、税收负担上的城乡差别、直接具有“农民身份税”特征的各种收费和摊派、财政分享上的城乡差别。农民身份制度的形成和固化,并非象一些学者 所说的那样是“必然的”、“必要的”,相反,它是一种脱离现实的、违反客观规律的错误 发展战略的政策体现,之所它能延续至今则是这一制度的既得利益者维护自身利益的结果。目前消灭农民身份制度、给农民以国民待遇是求解“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这一过程必然是冲击社会中一些强势利益集团既得利益的深刻 改革。 关健词:农民 身份制度 国民待遇 一、农民和农民身份制度 几十年的现实说明,中国农民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中国的农业者”,农民,“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小区乃至社会的组织形式……”(秦晖,1996),50年代以来,统购统销政策、人民公社体制、户籍制度、城市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单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使中国走上了“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陆学艺,2000年)的路径,迄今为止,农民身份仍不只是职业标志,它有着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上的“劣等性”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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