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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委会在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兼以洪湖市洪林村、柏枝村、长河村和全国其他地区的一些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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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担负着发展本村经济的职能。村委会的产生、成员素质、决策能力、自身建设程度以及与村党组织关系的不同对该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村委会在村经济发展中有五个方面的作用:提供信息、决策组织、统筹协调、收支税费、投资扩大生产。同时,村委会的其它工作,如教育投资、计划生育工作、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精神文明建设等,对村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笔者从村委会自身建设、作用发挥、其他工作的开展三方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村民自治;村委会;经济发展;作用 村民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层民主形式在广大农村实施已有10余年。它是指广大农民根据法律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基层民主制度。村民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在基层社会事务中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而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自我管理、[1]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在党的领导下,以村委会为主体,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是新形势下引导和组织农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最合理的思路和最有效的方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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