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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制:中国乡村工业和渐进转轨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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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渐进转轨的相对成功是对西方产权理论的一个有力挑战,并引起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争论。在比较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的改革时,人们注意到中国的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比重很大,而后者的这些比重很小。这可能是造成转轨差别的重要原因(Sachs and Woo ,1994)。另外,中国农村部门中的乡镇企业产权界定不清,按西方产权理论它应很难发展(Weitzman and Xu ,1994)。但事实是,它在改革中最有活力,并与农业共同成为中国80年代高增长的两大支柱。简言之,争论者们强调了中国较大的农村部门和乡镇企业在转轨中的重要作用。 但这些研究过多地重视了改革时期,忽视了改革前,似乎凡是旧体制的因素都肯定不会对转轨有积极作用。其实,所谓渐进转轨就是没有彻底迅速地抛弃旧体制的因素。那么它们在转轨中必然要发生作用,但人们本能地不去考虑它们是否会有积极作用。一个最基本却被忽视的事实是中国的耕地在改革前后都是集体所有的。这一土地制度正是以上被强调的两大因素的制度根基。如果土地在80年代初被私有化,今天不会有乡村集体企业。但这一制度的作用却从未被提及,更不用说被研究了。因此,中国渐进转轨的三大基本问题至今无答案。什么是联结改革前后发展模式的制度基础?什么是乡镇企业的制度根源?什么是中国渐进转轨的最终原因?本文尝试一揽子地解答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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