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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地权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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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对土地的爱恋是怎么说也不过分的,他们把土地当作命根子。但现在的问题似乎是农民想离开土地,他们对土地的感情越来越疏远。他们对土地粗放耕作,甚至造成大量良田荒芜。湖北省广水市杨寨镇刘贩村的个别村民小组有一半以上农户举家离开农村,数年不归。他们的责任田有的被其他农户以低价承包,有的干脆抛荒。[1] 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把土地承包给农民耕种,这是共产党最为自豪的仁政。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陈锡文把家庭承包经营看作是农村改革“伟大成就”之一。[2] 原中央政研室农村工作研究组的霍泛说:“在我过去四十年的农村工作中,前后两次真正看到党的政策发动了农民。一次是 1942年在太行区黎城县的减租减息和退押运动(我当时任该县县委书记)……第二次,就是这次建立家庭联产承包制”。[3] 与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比较起来,今天的农村土地制度虽仍称作集体所有制,但集体所有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被分割了,国家承认了农民以家庭承包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由承包权产生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在农村改革之后获得的一项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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