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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环境约束——兼以“第二次合作医疗”实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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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的比较利益低下 市场交易中的双方存在着利益的差距,产业之间有比较利益的差别。威廉·配第1690年就指出:工业的利益比农业多得多,而商业的利益又比工业多得多;这种产业之间的利益差别会推动劳动力向高收入的部门转移。这种见识,也可以从战国时期的吕不韦对种地、经商、从政的比较中看出。产业间的比较利益在中国也从来都是存在的。这种利益的悬殊在农业为主、重农意识很浓的社会里不会“刺眼”,只有在工业化社会中才成为一个问题,一个“刺眼”的大问题。 工业化过程中,农业的份额会相对下降,提供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也都会相应下降。用最常用的指标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1]来衡量,各个发达国家农业的一般情况和表1所示的美国的情况有类似之处。正如表1所示,农业的比较利益在美国工业化过程中,逐渐从1.0左右下降到0.5以下,之后因为美国农业的工业化程度提高和农场主利益集团的游说赢得的农业补贴的增加,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才回升到0.8以上。其他国家都不如美国,1980年,意大利和日本的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都是0.38,法国为0.45,(联邦)德国为0.29,北欧“福利国家”如挪威的情况好一些,为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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