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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发展的中长期前景及目前的对策——兼论乡村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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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截止2000年11月1日,全国总人口12.95亿,其中大陆人口12.66亿。大陆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56亿,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07亿,占总人口的63.91%。根据人口学家预计,2050年我国人口将接近16亿的峰值,其中增长的绝大部分为农村人口。在未来50年,随着小康社会建设的加速,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速度也会相应加快,但因为农村人口基数特别庞大,农村人口城市化将是一个相当缓慢且艰难的过程。根据目前城市对劳动力吸纳能力的预计,在未来50年,即使城镇每年可以新增50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到2050年才能转移出2.5亿农村劳动力,这2.5亿劳动力再带动约1.5亿家庭非劳动人口进入城镇,这样,到2050年,全国城镇人口有望在2000年4.56亿的基础上再增加4亿人口,达到8.56亿,同期农村人口则为16亿减去8.56亿,为7.44亿,较2001年全国人口普查农村人口的8.07亿减少不足1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城镇每年新增50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估计是按目前经济发展状况作的乐观估计,实际情况可能大不如这个估计。而且究竟目前我国是8.07亿农村人口,还是9.28亿农村人口,存在统计口径的差别。若按目前有9.28亿农村人口来计算50年后农村人口的数量和城市化率,农村人口数量将更大,城市化水平将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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