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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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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城镇国有土地存量有限,因此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主要方式的“增量配置”手段就成了各地政府乐此不疲的“发展”选择。“发展是硬道理”,谁也不能说什么;可惜的是,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中国特色”的征地制度已经“发展”出越来越多令人痛心的问题来了;对此,中央已经引起了警觉和重视,不仅向各地派出了督察组,而且喊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的口号。许多学者出于长远考虑要求中央改革和完善现行征地制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和主张,忠心可鉴,用心良苦。但我始终不明白的是,我的这些同行们怎么就那么舍不得放弃一个“征”字呢?在我看来,其实问题很简单,一“征”生百弊,一“买”解千愁! “征地”与“买地”之不同就在于,“征”是强制性的攫取,而“买”是平等的谈判;“补偿”是“老爷”对“小民”的施舍,而“价格”是买方与卖方市场搏弈的结果。当前各地征地实践中暴露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无不因“征”而起,又无不可以因“买”而息。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各地征地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大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这每一个方面问题反映的都是“征”与“买”的斗争。我虽不才,愿试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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