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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湖南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调查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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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论文】论文关健词:农村 养老保障 物质保障 老年服务论文摘要:湖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例大,农村老龄化问题严重。以家庭为依托,以土地为生活来源的传统农村养老保障功能正日趋弱化,而适合农村的新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未形成。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应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老年人的需求入手,充分发挥个人、家庭、集体、社会、社区邻里互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方面获取养老资源,在保障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老年服务,构建一个包含多元化养老模式、多层次养老服务制度的混合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一、湖南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我们采用结构式访问法和问卷法,对平江县、泪罗市、长沙县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保障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 1.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目前湖南农村传统的农业社会已不复存在,农村社会正逐步走向工业化。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产业结构发生变迁,老年人拥有的技能、经验在生活、生产中的指导作用越来越小,家庭地位下降,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正日趋弱化。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年轻人为追求预期收入的最大化,不断从农业地区流向非农业地区。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并滞留在城市,直接导致空巢家庭、纯老年人家庭(两代都是老年人的家庭)、隔代家庭(祖辈与孙辈组成的家庭)增多。聚少离多,久而久之,代际之间感情的纽带就会松弛,从而使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得不到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普遍下降。 2、耕地面积减少,收益下降,农村土地养老保障逐渐消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造成耕地面积锐减。许多农村老年人失地后,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拮据,用于养老的积累更少。近几年农业生产成本出现增长的势头,而农产品价格增长幅度不大,农民收益得不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多依靠种地,在耕地收益难以保障的情况下,以土地作为规避老年风险和老年人生活来源的可行性受到了制约。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多,保障水平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家民政局1992年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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