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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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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实践论文】论文关健词:农村 养老保障制度 现状 问题 对策论文摘要: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当综合考虑我国农村社会、经济、人口、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积极稳妥地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2年底,我国农村人口为86 63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7.4%。在如此众多的人口群体中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能直接照搬国外现成的经验,也不能简单地仿效中国正在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应当综合考虑中国农村社会、经济、人口、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农村需要的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主要存在三种形式,即家庭养老、社区(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这实际上是以个人终生劳动积累作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历史上长期占居统治地位的儒家文化提倡长幼有序,宏扬孝道,为家庭养老制度的实行和巩固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础。1996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被赡养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使家庭养老再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定。在农村,家庭养老仍是老年保障的主要形式。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底,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人数约占整个养老保障总人数的92%。家庭养老的具体形式包括:在家庭范围内老年人靠自己的劳动和以往收人的积累自养,靠子女供养,配偶供养,其他直系或非直系亲属供养。 2.社区(集体)养老。社区(集体)养老一般指农村基层组织对“三无”老人,即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社区(集体)养老一般采取两种形式:(1)分散供养。即由村级组织负责,由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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