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出卖土地非常谨慎 不用担心无地农民
| | [摘要]面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论文的农村研究方法弊端,所作的论文的农村研究方法改革还仅局限在既定所有制终极规范内的修修补补式的非本质调整。实践已经证明,扬汤止沸式的改革无法克服承包制本身的制度性缺陷,不能确保农民获得土地增值的利益,也不能解决农村土地的资源配置效率问题(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问题),有效的选择只能是在国家的积极管理下有步骤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不少人担心会出现无地农民,担心农民的保障问题。我以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是,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已经多元化,不像传统社会那样单一依赖土地,而且农民卖地是完全自愿的选择,就像城市居民不会为了变现把私有住房卖掉而露宿街头一样,农民出卖土地一定是非常谨慎的。 过去20余年,农村研究理论的进步为改革期的困惑和不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科学的解释,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明显提高了政策决策水平。从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城乡统筹发展,从第一个一号文件到20多年后的第六个一号文件,中国农村发展和政策层面的改进,映射出的是理论本身的发展和自我完善;屐印苍苔,留下的是理论工作者不断探索的足迹。 这一方面是由于激荡的现实为农村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挑战,当农民、企业家、地方政府把诸如承包制、乡镇企业、产业化经营等新的制度变革和经营方式的创新推到历史的前台,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后,理论研究者不得不抛弃那些“正经贤传”而去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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