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利
| | 一、中国农村土地使用权立法的中国农村金融研究 论文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农民土地使用权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农村最根本的中国农村金融研究 论文问题。中改院课题组认为:目前,农民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不仅成为一种共识,而且已经得到政策的认可,但是,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实际工作看,农村土地具体的制度安排与成文政策、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的偏离和变异。缩短期限,截留农民土地占有、利用、收益和部分处置权利,周期性调整农户的承包土地等,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这些偏离和变异,侵害了农民合法的土地权利,伤害了农民对土地的感情,导致了农民对中央农村基本政策的疑虑,引发了土地纠纷,人为扩大了人地矛盾,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核心、最要害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其次,全面实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战略任务需要农村土地法制建设做保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改院院长高尚全教授认为,今年1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战略任务,今年农村工作重点是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完成如此重大的战略任务,需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改院执行院长迟福林研究员认为,农产品相对过剩,市场约束增强,是农业发展到新阶段的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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