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逐步取消农业各税有利于农业发展
| | [摘要]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法律上讲,农村中小学教育是公共品,属于国家规定的中央农村政策研究 论文义务教育,就像城市的中央农村政策研究 论文9年制义务教育一样,应该完全由国家来负担。今后,农村中小学教育支出的主要承担者,应由县乡(镇)村为主逐步过渡到以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解决。 从1995年至2001年,农业各税总额占全国税收总量比重由4.6%下降到3.1%。继续征收这部分税收意义不大,减免这部分税收对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也不会造成多大震动,但是对农业发展影响颇大。 改革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富有成效当前,减轻农民负担与增加农民收入同等重要,特别是在农民增加收入比较困难的条件下,减负显得更为重要。近几年,在减少对农业索取,减轻农民负担方面,中央政府曾先后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例如,从2000年3月开始,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农村税费改革先在安徽省试点,接着于2001年2月开始又在20多个省、107个县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接着,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3月27日发出{2002}25号文件,又确定在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16省(自治区、直辖市)为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到2002年末,包括自费进行改革的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在内,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进行了大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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