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给农民全面的国民待遇(7项建议)
| | [摘要]一、按照城乡平等的农村合作医疗论文原则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尽快统一城乡税制。二、全面取消城乡分割的农村合作医疗论文户籍制度,给农民以平等的公民权。三、要真正使农民工享受同等的劳动权益和就业机会。四、给农民和国有土地拥有者、以及城市其他土地拥有者同等的土地权利。五、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农村和城市居民同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六、创造条件,使城乡居民逐步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七、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建立能代表自己利益的农民组织。 问题的提出: 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与农民相关的政策是以城乡分割为主要特点。20多年的改革在消除城乡差别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城乡二元体制尚未从根本上发生全面改变。 1、在城乡经济关系上,仍然存在某种程度的“剪刀差”,使农民处于不利地位。 例如,有的统计表明,在1979年-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民那里占有了大约15000亿元的收入,同期农业税收总额1755亿元,各项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通过农村税费制度提取农业剩余约12986亿元,农民平均每年的总负担高达811亿元,是改革前155亿元的5.2倍。 &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3052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