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农村金融改革能走多远?
| | [摘要]打破国家对金融的新农村 研究生论文垄断,准许民营企业家进入银行业,允许他们组建新的新农村 研究生论文合资或独资银行,平等地和国有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竞争。这种自由进入,自由退出的权利加上严格的监管等,是农村金融得以发达和完善的其他的必要条件。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这一必要条件,即使具备其他必要条件,真正为纯农户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可能在商业化的基础上得到大的发展。 不但有能力的农民在离开农村,徐滇庆指出,各种金融机构也在弃农而去(长城金融研究通报第238期,2004)。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逐步撤离县以下乡镇,原因是它们既未向农业,特别是向农民提供有意义的金融服务,又不堪负担自身积累的巨额不良贷款。现在的方案是,让农村信用社这一农村现存的唯一金融机构,经过一些改革之后承担对农民的金融服务。不清楚的是,在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银行失败之后,被徐滇庆正确地形容为“债务更为严重,业务人员素质更差”的农信社(同期长城金融研究通报)为何能得到命运之神更多的眷顾。这里关键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因而无论是农业银行还是农信社都无法将农户所使用的土地视为有效的抵押品。 也许有人会说,我在这里“过度强调了贷款审批过程中对抵押品的要求,而这一点似乎和现代金融理论不一致。成功的贷款最主要的是看资金流。只要是产品有市场,能够得到足够的回报就应当给予贷款,而不必拘泥于抵押品。在农村信贷中最关键的是信息对称,而不是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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