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建立集中型农村义务教育筹资体制
| | [摘要]农村义务教育面临很多问题,核心是在筹资方面过分依靠基层政府。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国农村金融研究 论文“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中国农村金融研究 论文改革缓解了部分矛盾,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建议全面调整不同层级政府间责任关系,建立相对集中型筹资体制,重点是要突出省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形成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的合理责任分担机制。中央政府的责任主要为通过转移支付将地方财力均等化。同时,应同步推进其他相关改革。 一、“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改革有很大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以乡、村为责任主体,表现为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来自乡级财政和农民集资,义务教育的组织、管理责任也主要由乡、村承担。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体制在实践中已经无法维持,其中最核心问题是乡、村逐步失去了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能力。 针对传统以乡、村为责任主体的体制所面临的日趋严重的困境,同时基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对规范乡、村收支,保护农民利益的要求,国务院于2001年5月29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对以乡、村为责任主体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此次改革的实质性内容是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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