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中国农民的劳动价值及其贫困根源
| | [摘要]中国农民贫困的农村建设论文制度性障碍是他们付出的农村建设论文许多劳动没有价值补偿,长期造成农民无偿地为国家工业化做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工人的劳动价值即使有补偿,其标准也是极其低廉的。这使我们意识到,我国9亿农民的劳动价值既受到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又受到政治制度和国家政策的制约。新时期的农民最大悲哀就在于长年劳动却始终摆脱不掉贫困的厄运。因此必须重新确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理论指导地位,赋予农民享有平等就业和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并享有获得合法劳动报酬和国民待遇的一切权利。这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公民平等的权利,也是解决新时期农民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上没有等价交换,这是国家长期剥夺农民利益最大的体制障碍。而在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体制下,9亿农民至今仍有许多的劳动价值没有给予补偿,还经常被地方政府组织和他人无偿占有或剥夺,这是造成新时期农民贫困的制度性根源。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已经使国家剥夺农民的集体劳动成果有大约15%~20%左右。这一时期各级政府强制农民劳动的名目之繁杂、时间之长、强度之大,也是现代世界史上独一无二的。尤其是人民公社和文革时期,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一个接着一个,亿万农民长年从事义务性的集体劳动,平均一个农业劳动力至少要出300多个工,其中有60%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6833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