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问题研究报告
| | [摘要]本报告首先探讨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农村金融研究 论文内涵。农村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农村金融研究 论文范围界定相对城市来讲要宽一些。从农村发展的现实情况看,由政府公共财政覆盖的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纯公共产品,包括农村基层政府、村组织的行政服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乡村道路、清洁饮水)、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大江大河治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灌溉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系统、农业信息系统)、农业科技进步(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成果的中试和推广示范)。农村抗灾救灾、农村公共卫生防疫、农村扶贫开发等。另一类是准公共产品,即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医疗救助、农村社会保障、农村科技文化等。在此基础上,结合4省典型县的实际调查情况,描述了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的现状,探讨了在转型期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而提出了一些可供选择的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建议。 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社会资源要素和财政资源要素配置主要向工业和城市倾斜,使一度缩小的城乡差距再度拉大,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而且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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