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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养路费征稽更显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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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公路稽征处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在公路规费稽征工作上不断提出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加快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步伐,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该处于今年推出的“公告催缴”养路费征稽新方式就是彰显人性化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 一、公路规费征费形势催生新思路。 近几年,随着绍兴经济的高速发展,该市机动车辆拥有量以极高的速率递增,据《200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据,至2003年年末,绍兴“全市拥有民用汽车10.75万辆,比上年增长33.0%”,全市机动车年增加量首次突破3万辆。与此相对应,绍兴市公路养路费征收也年年创出新高。但是,在养路费征收额总量有所突破的情况下,全市公路规费待征率却始终居高不下,甚至有一定的上升趋势,另外,新增车辆上牌后未到征稽部门办理缴费落籍手续的车辆也不断增加,据统计显示全市达千辆以上。这一方面是因为近几年来养路费“费改税”政策的“呼之欲出”,使养路费征稽部门的权威明显下降,车主存在逃交养路费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传统陈旧的养路费征收、催缴及稽查方式缺乏“人性化”色彩,也造成了车主的“对抗”情绪,不愿意自觉主动缴纳养路费。另外,2004年,浙江省调高了养路费征收标准,更是令养路费征收形势日益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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