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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烟草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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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的烟草专卖执法逐步走向规范,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是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一些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因程序违法导致处罚无效的事件时有发生。笔者首先从烟草专卖执法程序的重要性阐明程序法律要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其次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履行告知义务不规范,调查取证过程不规范,办案过程包办不符合办案程序,办案存在程序不当,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违反程序办案的症结,提出了以下解决问题的对策: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二是建立健全告知制度,三是强化内部监督。 关键词:行政行为 烟草执法 程序 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 在行政法学领域,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其他法学领域相比,行政执法行为大量的形式要件属于程序方面的要件,这就凸显出程序在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地位——除少数不带有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外,绝大多数执法行为属于要式行为,它们或是必须具有某种书面形式(含文书、签名或盖章、日期等要素),或是必须经过某些特定程序(如审批程序、告知程序、征求意见程序及听证程序等),否则,执法行为无效或发生执法主体必须补正程序上之欠缺的法律责任;执法主体违反法定行政程序影响相对一方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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