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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草企业经济效益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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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经济效益一直是我们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扩大销售,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和营业外支出,杜绝财产损失,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本途径。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其实,每个因素并非孤立存在,而受多种因素影响发生变化。就此问题,浅析如下: 一、对部分烟草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原因分析 烟草,属于特殊商品,由国家高度统一,垄断经营。从烟叶的种植,到烟叶收购,卷烟、雪茄烟的生产、调拨和销售,以及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均由国家集中管理。自上而下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如何,不完全受市场的调节,而关键在于管理。多年来,烟草内部实行的目标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确保了整体计划的实现。特别是有利于国家对烟草发展有效的宏观调控,克服生产的盲目性和经营的混乱状况,是一套成功的管理办法。但从局部和具体上看,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有以下方面原因: (一)违规降价销售,影响毛利减少或发生毛损。 有的单位对目标管理整体意义认识不足,存在重销售,轻效益的不良倾向。把调拨销售目标当作“硬指标”,想方设法,使尽全力去完成。而把利润目标当作“软指标”,认为完不完成关系不大。由于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在调拨销售过程中,竟违背国家和上级的政策规定,采取不正当的降价倾销做法。并导致对方采取相同做法进行回击。你俩降一分,我降二分,你降三分,我降四分……直至降到进价以下。你拉我的客户,我抢你的生意,如此的“卷烟大战”只有两败俱伤。还有的走捷径,卖大户。从厂方调进的卷烟尚未进自已的仓库又低价返销回去了。与此同时,为了堵住返销烟,对方烟草部门尽管竭尽人力、物力、财力,还不那么凑效。这种“挑战”的付出和“应战”的耗费,实在令人心痛至极!其表面上,某单位获得了调拨销售量的满分,其实,多个单位遭受损失。不仅搅混了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秩序,搞乱了市场价格,而且损害了行业经济效益。此类问题并不在帐上和报表中反映,为了避开上级和税务部门的检查监督,无论在业务上还是财务上都作了一番精心处理。除了在现场被抓外,否则难以发现。其做法多样:有的采取开实(真)票,少收款办法,先把矛盾加以掩盖,然而再用毛利大的品牌,采取与前相反的做法——多收钱,开小票,将降价损失无形冲抵;有的违反罚没收入收支两线的规定,截留罚没收入,挪作弥补削价损失;有的搞帐外经营,将其取得的净收入,或部分,或全部用于填补背后窟窿;有的不惜将收到的打假资金直接用于弥补差价;有的无资金来源,或不足填补,当作待收货款,悬挂在帐上。少则几十万,多则百千万。总之,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是烟草经济效益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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