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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卷烟打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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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制售假冒伪劣香烟,从中牟取暴利。制假贩假涉及的品牌之多,数量之大,参与面之广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由于我们的经济正处在转轨时期,市场发育不健全,早期对制售假烟的打击从手段到力度都十分薄弱,因此,造假活动在短短十年之内从萌芽状态迅速蔓延,逐步形成了大规模、区域性、群众性、公开化、机械化、网络化的程度。尽管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国家局的领导下,采取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狠狠打击了猖獗的制假势头,使其受到有效遏制,但这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本文结合专卖执法实践,着重探讨目前打假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建立有效的卷烟打假机制。 一、从运用行政手段打假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打假为主 在过去的几年里,烟草行业组织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大笔资金的投入到人员伤亡都体现出全行业“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的打假决心,但始终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一些领域中市场经济秩序仍然相当混乱,其中最严重的当数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以福建为例,“九五”期间每年缴获的制假烟机都在五百台以上,查扣的假烟都超过十万件,力度不小,但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治标不治本。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打击制假行为。诚然,我们常常借助公安、武警的力量打击制假行为,但这并不等于是依靠法律手段。现实情况是,每年成百上千的烟机被缴获,造假窝点被端掉,但作为造假受益者的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一些被逮捕的又常常因为证据不足,宣判之日就是释放之时;一些窝点多次打击又东山再起,出现造假活动打而不死的怪现象,行业内也因此出现了厌战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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