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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的民营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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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中国烟草的“谨慎”改革及其弊端,也分析了烟草专卖或国家专卖的逻辑前提。并指出,讨论中国烟草垄断问题,必须讨论政府的性质。因为民主政府即使存在“国家专卖”那也是真正的“国家”的专卖,是选民自由选择的“国家专卖”。而独裁政府的国家专卖是强加给社会的处于权力结点的垄断者的“私人专卖”,不过是维护独裁的吸血机制而已。同时,本文还分析了中国烟草行业的诸多问题,并综述了中国加入WTO 后,各界给出的中国烟草的应对策略。同时,笔者还指出,中国烟草的民营化改革是给予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的改革,既是20多年以来中国改革是否成功的最后检验,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信号弹。另外,笔者指出,容许成立自治的烟草行业协会和自治组织是中国烟草改革的重要环节。最后笔者指出,烟草企业的治理机制改革也是中国烟草的民营化的关键和核心,而中国烟草的民营化改革是中国烟草改革的唯一路径选择。 自从《南方周末》和《21世纪经济报道》近来连续刊登了关于中国烟草改革的文章以来,烟草改革已经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当然,对中国烟草的研究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不过,由于中国的特殊政治体制,已有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管理方法与操作技术层面,例如,李焕、王建敏(1996)提出了稳定烟草行业的基础就是进行烟草产业化,使烟草的生产与市场很好的衔接等。而对专卖制度的研究是烟草研究的另一个重要领域,但所得出的主要结论依然只是歌功颂德,并认为,中国烟草行业自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实施以来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烟草制品质量、增加国家财政积累、支持民族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刘小淇(2001)发现,在专卖制度保姆般的呵护下,国内许多卷烟企业还是出现了大幅度的亏损。当年,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烟草行业作了一个调查,结果是全国130个国家直属烟厂中,有26家亏损,再加上26家计划内地方烟厂中有14家亏损,整体亏损面达到25%,若按省市为单位进行统计,全国10个省市所选取的31个考核单位,总体亏损达32%,如果再加上一些计划外烟厂,卷烟企业的亏损面将达到50%.同时,在眨眼之间,外烟驻广州的代表处多了起来,不仅有菲莫、英美和日烟等三大巨头,利是美、加来赫现在也来了(夏英,2003)。也就是说,随着加入WTO 对各项承诺的兑现的深入,外资蜂拥进入中国的各行各业,已是大势所趋,烟草行业也不例外。虽然在谈判桌上,中国代表团全力保住了中国烟草专卖制度,但是,这种“专卖专营”制度不论从政策设计还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造成了对系统内企业的过多保护和阻碍了市场力量的发挥,这与我国致力于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目标背道而驰。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入世”后自由贸易规则的普遍推行,国家的反垄断指向会不断增强,烟草专卖体制不可避免地将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日益加大的压力和挑战。所以,李保江(2001)呼吁我国烟草行业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打消专卖制度可以长期维持的幻想,并着手研究和准备在没有专卖体制情况下该如何发展的问题。而国家局的相关人士也指出,中国烟草已站在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发展转折点上,必须把各方面利益冲突减到最小,谨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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