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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误区的建设工程监理与前途未卜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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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论文】国家自1988年在八市二部开始建设监理试点以来,到1996年开始转入全面发展阶段,至今已17年了,社会对这一制度逐渐有了认识,但这一制度发展到今天已远离了国家当初推行建设监理制的初衷,发展的路越走越窄,甚至走入了误区,如果国家在大范围内取消 消现行的强制性监理,整个监理行业将面临生存的危险,如果不取消强制性监理,又与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律相违背。面对这种现实,建设部于2004年11月16日发出了建字[2004]200号文,要求在各建设领域试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期望在工程管理制度上有新的突破。但很大程度上出于政府主管部门一厢情愿的工程采购方式,真的是市场的需求吗,真的能改变当前工程管理的现状吗?笔者以为,一切要由市场来决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如果步入建设监理制的后尘,谁又能保证国家不会再推行另外一种管理方式呢? 1 走入误区的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监理制从推行之初到现在一直存在争议,焦点是业界及社会各界对这一工程管理制度中的许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看法,建设监理如何培育、发展及至规范,政府、企业和市场作出了不同选择,导致了主观愿望良好的制度逐渐背离了市场,走入了误区,工程监理企业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全行业在一个畸形的环境中生存,建设工程监理的实践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不能接轨,监理的路不知走向何处。 1•1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0329——2000)给建设工程监理下的定义是“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的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国家在引进这一制度时,并非特指某一种工程采购方法所对应的工程管理模式。从理论上讲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为其提供的一切服务活动统称为监理,也就是国际上所说的工程咨询的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常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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