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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责发生制在军队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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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会计都离不开特定的会计核算基础,作为国家预算会计在军队系统内部延伸的军队会计也是如此。在当前军队会计制度改革之际,研究军队会计核算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军队会计诸多职能的发挥,是以会计核算基础为前提的。事实上,会计核算基础通常有两种,一是收付实现制,二是权责发生制。它们本身并没有孰优孰劣的问题,关键是军队会计采用那种核算基础更为合适。为此,本文拟就对现行军队会计核算基础应用状况的分析,以揭示我军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及基本思路。 一、我军现行会计核算基础应用状况分析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现金收付基础”,是按收入和费用是否在会计期间内已经收、付出货币资金,而不论其应否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来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基础”,是按收入和费用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来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2003年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规定,军队会计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个别事项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尽管对以前单纯的采用收付实现制来讲是一种改进,但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发现,军队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主的不足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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