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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权分层到财权分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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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理论的发展一直是以经济学的发展和演进为基础的。在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中,两权分离是一个重要内容,与此相对应,在财务理论中关于财权的分配方式也是一个讨论的热点。 一、公司治理结构:从分层治理到共同治理 传统的看法认为资本雇佣劳动,其潜在的逻辑是,股东投资设立企业,投入的资本转化为专用性资产,如设备、厂房等。由于这些资产的专用性与可抵押性(人力资本是不可抵押的),使得企业经营的风险由这些专用性资产的所有者承担,相对应地股东便享有剩余收益权,也就是拥有企业。而其他要素所有者,如人力资本所有者,由于其流动性、不可抵押性和难以度量的特点,所以雇员只能成为固定收入者。这一逻辑把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抽象为股东与经理的委托-代理关系。 上述传统的理论优点在于,符合产生时期较普遍的企业治理状况,逻辑上也比较严密。但随着企业经济形态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德国、日本在二战后经济奇迹及80年代英美并购风潮,使人们开始思考新的企业模型来容纳不断出现的传统模型不能解释的现象,这就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模式。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不是一个生产函数或生产主体,而是一组契约关系或利益分配机制,体现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就是占统治地位的大量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对于股东来说,股权是公司赋予他们的权利,无论适用范围还是自由度都大大弱于原来的资本所有权。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是不存在的,因为股权的运用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制约。这就是在现代企业理论模型下的“共同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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