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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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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国家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达几万亿元。这些巨大的投入彻底改变了中国经济落后的历史, 极大地增强了国民经济实力。1998年8月, 为了积极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和冲击,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增发1000亿国债, 专项用于加大基本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以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投入巨资进行基本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体现政府调控市场的基本意图。而基本建设本身具有固定性、单件性、长期性的特点, 项目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等都会造成巨大损失和浪费,实现不了政府调控市场的意图。因此, 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加强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 一、加强基建财务管理, 提高投资效益的制度前提 1 .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内在要求, 切实实行政企分开, 使政府在基建投资方面承担有限责任 ( 1 ) 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 就要按科学规律和国际惯例办事。什么是基本建设及其财务管理的科学规律? 我们认为, 目前发达国家包括某些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国际惯例如业主负责制、资本金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就是科学规律。这是人类几十年、几百年积累起来的成功经验, 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不分姓“社”和姓“资”, 是客观实际的科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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