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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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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投资规模的扩大,基本建设和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仍存在着财政监管乏力、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建设项目“三超”现象等普遍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监督管理,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如何发挥财政财务管理职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基本建设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财务制度比较独立,管理难度大,在具体的实施中仍存在着体制不顺、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资金浪费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为此,笔者就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的需要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政在基本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编审、确定下达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预算;三是在建设过程中参与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对政府投资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管;四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完工进行竣工结算审批和效益评价。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职能不断转换和强化,管理监督职能逐步扩张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涉及到方方面面,既有预算内的,也有预算外的,既有国营的,也有集体的。但由于多种原因,财政的职能在基本建设领域没有充分发挥,基建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相对滞后,投资效益不尽人意,进一步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仅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的需要,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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