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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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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家和省上在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给予静宁县大力支持,国家共下达静宁县扶贫项目91个,专项资金3524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梯田建设、小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科技扶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等。随着国家扶贫资金强有力的支撑,静宁县有8.6万人基本解决温饱,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民收入逐年提高。 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实践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不仅是提高是扶贫开发效率的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扶贫效益的关键。 一是积极开展调研评估,择优立项扶持。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建项目进行全方位论证调研,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规划,严把立项关,杜绝人情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二是从严执行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部门多年来始终按照省、市项目计划按期划拨资金,杜绝随意调项、克扣资金等现象发生,不仅维护了项目计划的严肃性,而且从根本上保证了扶贫任务地落实。 三是实行工程竞标,提高建设质量。对所有基础性工程项目询价招标,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资金。 四是推行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为了探索扶贫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所有建设项目,县扶贫办都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了项目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法规定管理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同时,在合同制管理下,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方案,严把资金预决算、检查、审计,保证工程质量,使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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