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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总制”:乡镇财务管理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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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运行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湖北省红安县在多年来实行乡镇财政总出纳制度的基础上,以增强乡镇财政预算监控力度、规范账务和资金秩序为前提,于2000年初在乡镇财政所推行了总会计制度,并根据《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记账规划和收支程序进行了相应调整,从而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乡镇财政“两总制”会计管理模式。笔者认为,这一制度比较规范和科学,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何为“两总制”? “两总制”,即总会计、总出纳统一核算制度,总出纳负责各专业账的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的结算;总会计由预算会计兼任,亦称总预算会计,负责各专业账的监督和反映,统括各专业账的资金核算。 “两总制”的会计科目: 总会计账(含预算账)在“暂存款”科目下按资金来源归口,设“农财”、“农税”、“综合”、“商贸”进行二级核算,同时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进行分类核算:农财口分“支农专款”、“其他款项”、“周转金”三类;农税口分“专项资金”、“其他款项”、“周转金”四类;综合口分“代管资金”、“融通资金”、“其他款项”、“周转金”四类;商贸口分“专项资金”、“其他款项”、“周转金”三类。总出纳设“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有价证券”三个科目,对资金的运行和结存情况进行总分类核算;其他各专业会计不再进行“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核算,只设立“与预算往来”户进行指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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